《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调整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以下简称“省政府文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求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和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共富型社会,决定调整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起草过程
省政府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征求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联/企协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均表示同意。1月16日-1月26日,我们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及局官网公布,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调整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调整到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来22元调整到24元。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新的标准调整时止。县(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我市历年来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省政府文件公布的第一档执行,这也是当前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重要举措之一。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9月17日印发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予以废止。
四、术语解释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沈迪
政策咨询电话:8525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