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大走廊科技和人才政策。承担高端人才及创新载体招引工作。承担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及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招引培育,承担大走廊技术标准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承担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项目评审等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