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398平方公里(不含大走廊云栖小镇区域),东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以西湖区紫荆花路为界,南至西湖区留和路南侧山脊线、杭徽高速公路,西至浙江农林大学,北至西湖区灯彩街、余杭区东西大道和北航中法航空学院、临安区中苕溪一线,包括紫金港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云城,涉及西湖区、余杭区和临安区。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发展目标:面向2035年,大走廊规划目标为“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策源地;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城市现代化先行区、整体智治示范区,努力成为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高水平现代化引领示范区”。
空间格局:面向2035年,提出“一心聚力、两带提升、七圈驱动、全域风景”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成为风景魅力融合的全域创新城区。其中,“一心”指杭州市城西科创中心;“两带”指东西科创发展主廊道和南北人文科创轴;“七圈”指环阿里(未来科技城)、环浙大、环南湖、环青山湖、环西湖大学、环小和山、环农林大学等7 个融合发展的创新圈。
产业定位:聚焦优势科创领域,培育一批标志性企业,全力打造世界级数字科技产业集群,壮大生命健康、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发展金融科技、创投产业、人力资本等特色科技服务业,前瞻布局新材料等若干重量级未来产业,着力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规划实施后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切实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区内企业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评价区域内各类常规、特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预测值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规划区内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及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各污水处理厂应做好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工作,提高污水厂的安全运营和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杜绝污水厂废水非正常或事故排放。
(3)声环境:区域开发过程中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且各自有一系列的干扰半径和防护距离。为确保噪声功能区达标,入驻企业前期应优化布局,同时应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此外,应加强交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城区和居住区内严禁鸣笛。只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4)固体废物: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焚烧处置,同时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加强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管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可依托周边区域现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在加强收集、运输、处置等过程环境管理的基础上,各类固废均能够实现有效处置,同时应加强固废的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实现固废“减量化”。总体而言,规划区内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后将对规划区内局部陆域生态、水域生态系统等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较为有限。同时,通过明确生态空间清单及管控要求,规划实施不会对位于规划范围内的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余杭长乐省级森林公园、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以及与大走廊紧邻的西湖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规划区内部分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储存及使用,具有潜在危险性。通过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科学制定多级应急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一旦发生事故,依托企业自身及大走廊管理部门等多方协作,能够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以降低环境风险影响。
2、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效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种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企业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建设。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大走廊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
(8)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编制园区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响应体系,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与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综合分析,《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在规划目标、发展定位、产业布局以及资源利用等方面,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总体协调,符合大环境背景要求,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能够满足大走廊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④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5日,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8号创鑫时代广场2号楼 邮编:311100
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0571-8872023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 邮编:310012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86787206
电子邮箱:360528816@qq.com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1)规划环评审查部门
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1-28869159
(2)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①西湖区: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4楼,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1- 88156310
②余杭区: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
联系电话:0571- 89395014(生态环境)
③临安区: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窗口 联系电话:0571- 23616028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