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产业基金
拟投项目(基金)的公示
根据《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杭科创管〔2023〕13号)相关规定,经中共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本次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产业基金拟投项目(基金)如下:
(一)基金名称:南都普华新能源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审核为准)。
(二)基金管理人:本基金前期采用委托管理方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南都普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基金管理事务,待取得管理人资质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四)注册地域: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五)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
(六)基金期限:本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如需延长经相关审议决策程序批准后可延长。
(七)投资方向: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光伏、风电、氢能、生物质发电、能源物联网、可降解材料等行业。
(八)投资主体:杭州城西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九)拟投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不超过总规模的10%。
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19日到2024年2月27日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拟投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571-88721782;0571-88721725。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